方城县法院:巧妙调解化纠纷,温情司法解“钱”愁

0人浏览   2025-04-25 17:18:00

顶端新闻记者 张治中 通讯员 程远景 周颖

近日,南阳市方城县人民法院博望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给予了债务人喘息空间,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6年4月13日,被告李某向原告赵某某借款35万元,约定月息3分,借款期限至2016年4月22日。借款到期后,被告并未按期偿还。后李某分别于2019年3月26日、2021年4月13日、2021年8月15日、2023年2月27 日、2023年11月29日向赵某某出具多份《还款计划(书)》和《还款承诺》,并在此期间归还赵某某借款9.5万元。现原告赵某某因家庭需要,向被告李某追要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李某承诺归还但迟迟不予兑现,故赵某某将李某诉至方城县人民法院,要求李某返还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

承办法官贾建锋受理此案件后,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各自的诉求与困难。考虑到被告李某并非故意拖欠借款,而是能力有限,无法一次性还清全部欠款,以及原告赵某某担忧李某故意拖延不还的实际情况,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法官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贾建锋结合双方实际情况,从情理法理角度耐心疏导,提出分期还款的调解方案。经过反复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分三期偿还原告赵某某剩余本金及利息,每期还款时间和金额均做出明确约定。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顺利调解完毕。

下一步,方城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用柔性调解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暖心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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